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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14-06-25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兰州大学合作协议”精神,推动产学研密切结合,加大西北地区气象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大气科学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6月23日,我校大气科学学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人才培养、业务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杨兴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各职能处室负责人,我校大气科学学院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在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双方将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部门业务拓展、气象信息服务和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等问题,联合举办高新技术培训班、研讨班;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定期选送优秀业务、科研骨干至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进行相关专业课程培训;双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合作共建“兰州大学大气科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实习内容涵盖地面观测、雷达观测、中短期预报与气象服务、短期气候预测等。在业务科研方面,双方将在气象重大业务系统研发、新技术和新资料开发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加强双向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宁夏地区气候变化、人工增雨、生态环境为重点,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区位优势,联合申报相关科研项目;同时,充分利用兰州大学在信息资源、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部门的信息建设水平。
大气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雷晓云指出,长期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部门和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她希望双方务实合作,着力做出成果,为双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杨兴国强调,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使得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的合作步入了新阶段。双方要强化定期交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扎扎实实开展后续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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