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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院内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科研训练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19-05-28 | 【选择字号: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生继续在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攻读学位,尽早确定研究生导师,使其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业,并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兰州大学校内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提出申请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的本科学生。
二、选拔流程
(一)学生在大三第二学期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
(三)入选培育计划的学生,按照学生、老师双方自愿的原则确定导师。
(四)根据成绩确定资助等级(一等:基地班前22%、其他班级前10%,二等:基地班前30%、其他班级前15%,三等:基地班前40%、其他班级前20%);学院在有学生申请的前提下,前述等级确定范围外保证每位教授至少有一位学生;资助经费按照总量调整。
(五)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确定为科研训练培育计划的正式人选。
(六)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与导师、学院签订三方协议。
三、享受待遇
(一)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按照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研究项目。
(二)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在研究生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学生考核
(一)导师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报学院审核备案。
五、导师要求
(一)培育计划学生的导师应是业务能力强、学术造诣高、责任心强的学院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二)导师有义务指导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开展相关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六、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大气科学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敏霞老师
学院网址:http://atmos.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观云楼     1721室
邮政编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4276
Email:dqyyjs@lzu.edu.cn
 
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19年5月28日

版权所有: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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