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2021〕3号 |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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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党委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图强,聚焦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和“狠抓落实年”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新征程,谱写建设一流学科新篇章。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近两年来,在学院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近两年没有进行过调整的支部。
2.教育党员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3.管理党员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4.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5.组织师生有力。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6.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7.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8.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形成了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
3.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且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党务工作者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组织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三、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评选2个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学院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结合近两年来支部建设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确定拟表彰建议名单。
2.评选30名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3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评选工作(教工支部可结合前期开展的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表彰推荐名单。推荐对象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后,报组织员处汇总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名单,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对表彰对象个人党员档案进行核查,重点核实党员身份和入党过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
4.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考虑党员的代表性,并向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党员倾斜;预备党员不得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推荐。
5.请各支部推荐的优秀个人按照推荐报送材料规范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大气科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大气科学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4),同时另附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表述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特点鲜明,字数限于20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请按照推荐名额于5月8日前报送推荐审批表、汇总表(附件5)及事迹材料纸质版至学院组织员处,电子版发至huangluan@lzu.edu.cn。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党内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近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诫勉问责的,不得参与推荐评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引导学院广大党员群众树立学先进、追先进、争先进意识,营造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中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委员会(章) 202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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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印发大气科学学院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