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2023〕10号 |
关于调整大气科学学院纪检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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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团委、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在学院各项工作尤其是“三重一大”和事关师生切身利益事项中的全覆盖,化解廉政风险,层层传导压力,经10月11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4个纪检小组相关成员。纪检小组在学院党委纪检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黄瑜
成员:仝纪龙
负责对学院选人用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聘任、评奖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小组
组长:黄瑜
成员:闭建荣 陈伯龙 杨 宏 王金艳
负责按学校纪委相关要求对学院(含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小组
组长:黄瑜
成员:王金艳
负责对研究生推免、招生、复试、答辩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小组
组长:黄瑜
副组长:冯霞
成员:王金艳 仝纪龙
负责对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相关“奖”“贷”“减”“免”等工作进行监督。
以上成员中发生职务变动的,随职务任免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委员会(章) 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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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系、中心 |
2023年10月11日印发大气科学学院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