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荣誉引领实效,选树学生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及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经校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学校宣传部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宣传部统一审核推荐。
3.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四、名额分配
五、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21日-11月2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班级,并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
学院按要求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材料报送
1.纸质版《2023年本科生评优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纸质版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
3.电子版《兰州大学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4.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请于11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将军院8号楼各年级专职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XX级 XX班评优材料”,发送至zhang_jian@lzu.edu.cn。
附件:
附原通知: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https://xgb.lzu.edu.cn/lzupage/2023/11/20/N20231120150130.html)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3年11月21日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