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各系换届工作的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基层组织设置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开展大气科学学院各系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任职资格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宏观驾驭能力。
2.熟悉系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有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
4.为人正派,心胸开阔,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团结带领系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推动学院事业发展。
三、岗位职责
1.系主任在学院领导下主持本系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和问题。
2.主持制订系的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培养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检查总结工作。
3.主持负责本系课程及教材建设,协助完成各项教学教改任务,培养优良教风、学风。
4.主持负责本系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符合系科发展需要的学术交流活动。
5.主持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本系教学科研需要和师资队伍现状组织实施人才工程。
6.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负责地做好院系之间的互动互通工作。
7.协助学院积极做好重要集体活动、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选拔方式和选拔程序
1.成立大气科学学院各系负责人换届工作小组,发布换届通知。
2.工作小组在教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酝酿系负责人候选人,根据候选人的组织考察和综合情况,研究决定系负责人聘任的初步人选名单。
3.经过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负责人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报学校备案。
五、纪律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认真做好换届期间的各项工作。对有关违纪行为,按照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大气科学学院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3月13日